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0z0>
为了全面配合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了解各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会计核算规范情况、督促各事务所遵守财经法纪和税收制度。我会决定自2010年9月至10月期间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k~HS_b*]d
一、 主要检查内容 QTT2P(Pz
本次主要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09年度收支情况,个别事项可能涉及2009年度以前或2010年度。本次检查将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总所对分所的实质性控制、税收法规的遵循情况、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 h1jEulcMtq
二、检查安排 gL}x|Q2`
2010年9月3日至8日为事务所自查时间,请事务所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附件2),并认真如实填写本通知所附表格(附件3)。9月9日至10月15日检查人员对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请事务所在检查组进驻当天提交声明书(附件4)。 -/3D0`R
为保障财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拟于9月2日上午9:30-11:30对被检查事务所(附件1)进行布置动员,请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会议,地点北京注协大会议室。 ,R2;oF_
三、其他事项 rugR>&mea
联系人:张靖 ^b@&O-&s
联系电话:68310336 &JHqUVs^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d<+@cf_9
附件: `=JGlN7
附件2.doc v JPX`T|
附件4.doc #xBh62yIuP
附件3.xls 2(iv+<t
附件1.doc bFtzwa5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