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京学组发[2009]48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北京注协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于2009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联系点的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北京注协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北京注协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刁卫海主持,副秘书长汪宁、张文丽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对北京注协党支部抽调的20余名联络员提出了工作目标、职责及工作要求。 Q YA4C1h'
一、联络员主要职责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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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措施,明确负责人和活动阶段的具体时间,及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BbB3#/g
2.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工作实际进行调研,为第二阶段做好基础工作; yCjc5d|tT
3.将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信息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准确上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pZT3dcK
二、联络员的工作要求 ZcA"HD%
联络员应将所负责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对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具体措施是: 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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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通报。联络员与基层党组织加强联系与沟通,将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i@/% E~ W
2.定期走访。联络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到每周电话联系,每月或每个阶段现场走访,参加联络点活动,及时了解学习实践活动中的进度、问题和对策,扎扎实实地做好联络工作。 \9+,ynJH8z
3.动态通报。联络员在每个阶段报送信息,及时反映学习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情况。 Z_E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