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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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在一商品流通企业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每一两个月就有一次数量不等的烟酒报损,报损金额一般在一万元左右,最多的是春节前一个月,报损额达到四万多元,全年累计有十多万元的报损,从单独每次处理报损的会计凭证看(后附报损实物清单和报损审批手续),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该企业也介绍说税务部门对以往年度的类似情况都作为正常损耗予以了确认。笔者看到此情况后,不知道什么葫芦买什么药,总觉得这里有猫腻,遂向该企业财务科长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该企业经营的烟酒品牌很多,为什么损耗的烟和酒仅是各两三个品牌?为什么每次报损额基本上在一万元左右?为什么春节前一个月的报损为平时的四倍? f3,qDbQyJ
该企业财务科长一口咬定都是正常损耗,并解释说销量大的烟酒其损耗自然就大,年终损耗多一点是因为进行了年度大盘点,所以报损多了。财务科长的解释自然不能让笔者打消疑虑,笔者遂借参观为由来到烟酒柜与营业员随便聊了起来,从站柜台的辛苦,烟酒柜有几个人,再聊到年工资收入、奖金多少,财务科长见与营业员聊家常就走开了,笔者立马就问营业员奖金是怎么考核的?营业员介绍说是分柜组按营业额来计算的,再问她如果损耗了怎么办?营业员随口就说扣奖金呗,笔者立马追问:那你们每个月因损耗扣的奖金有多少呢?营业员说一般情况下每个月没有什么要扣的,并告诉说他们商场不像超市,超市每个月都有损耗,他们的损耗一般是年终盘点时才发现并一次性扣奖金,所以,平时一般情况下不会扣奖金。笔者继续问到:如果真正损耗了要全额赔偿吧?营业员马上接口到:那当然了,如查不到可以解释的其他原因,柜组内五个人平摊。从笔者开始了解的他们柜组每人每月一千元多一点的收入看,每一两个月一万元的“损耗”由五人平摊是不现实的。问到这里,笔者基本可以认定会计账面上的报损是假帐,但问题是还没有搞清楚假损耗背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装着对他们关心而又神秘的样子说,看见了会计账面上最近记了他们柜台损耗了一万多元,问她会不会扣奖金?这时营业员笑了,说那没有事的,笔者忙追问怎么没事呢?她说这种事情经常有,不是损耗,而是领用,实际上是他们单位对外送礼或招待用的烟酒,平时总是先签单,等签单额大约有了一万元左右就去结账。说到这里,笔者的疑虑终于得到印证。 C\%T|ZDE
二、检查被检查双方对问题的观点 [bE-Uu7q5P
1、财务科长为此解释了四点理由: |. w'Z7(s
(1)单位送礼或招待用的这部分烟酒实质上是请采购部顺带统一采购的,因是一张发票,就由商品部统一入帐进库,这样既解决了一张发票无法分割的问题,还解决了对这部分商品加强管理的问题。 <( "M;C3y
(2)他们这样处理也是为了节约和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反正是一进一出,享受进价,合情合理,所以就采用了报损的形式。 &BF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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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春节前一个月比较多的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年终进行了全面盘点,确实有一部分报损;二是年终用于对外送礼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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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另外,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讲,这也是一种避税行为,只要会计处理合法、合规,税务部门认可就是合理、合法的避税行为。 M%(B6};J
当笔者向该财务科长索要税务部门认可的凭据时,该科长反问到,你见过税务部门批准避税的批复吗?笔者哑然,但马上清醒过来追问道,你总要有个证明来表示税务部门对此问题的认可吧?财务科长又说,多年来税务部门没有要他们单位补税就是最好的认可,最好的证明。 p~(+4uA
2、针对财务科长的解释,笔者说了三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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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行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行为”,此规定的含意是,不管是不是本单位经销的商品,只要是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并用于无偿赠送他人的货物,均应视同销售。因此,该单位将自己购进的烟酒用于赠送他人,应该按照对外正常销售的价格(零售价)补交增值税。同时,用于招待的烟酒也应该比照上述规定视同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税收实务中招待用的上述货物视同赠送)。 Jo%`N#jG
当然,属于正常损耗的烟酒应该按照正常报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其相应的进项税可以扣除,但由于该单位在账面上将这部分正常报损的与对外赠送和招待的混为一谈,所以,这部分报损的烟酒其进项税不可以扣除。 %S$P<nKN5
另外,对于上述招待用的烟酒应该并入单位的业务招待费总额,受按照业务收入净额计算的准予税前列支的最高限额的控制。 #vwK6'z
(2)本例中,单位享受进价与视同销售并不矛盾,是两码事,视同销售不是一定要企业进行形式上销售收入的核算,而是在实质上要企业将这部分货物按照对外的零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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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作出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稳步实施,防止偷税漏税以及防止货物销售税收负担的不平衡。因此,在此情形下,企业赠送或招待用烟酒虽可以“享受”进价,但应该再加上按照零售价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a1^CpeG~
(3)税务局个别人对此问题的默认不能作为依据,就是税务部门对此报损有书面的批件,也应该谨慎,因为这种批件所依据的报损凭证是伪造的,报损实质上是虚假的,因此,该企业的行为实质上是偷税行为。 9jwcO)p^
三、对案件的思考和启发 c@SNbY4}%
1、检查人员要有合理怀疑和职业敏感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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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表面上看没有问题,正如上述案例,单独看一份会计凭证,因为手续齐备,可能不会产生疑问,但把几个月及全年的情况联系起来看,检查人员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要用检查人员应有的合理怀疑的态度,用检查人员的职业敏感和悟性去分析和判断。也就是说,检查人员要运用自己的思维和判断,要拿出自己的主见,不要人云亦云,不要被表面现象迷惑,更不能被检查对象牵着鼻子走。 O}#Ic$38
实际上,问题的实质早就在笔者意料之中。在到该企业检查的第一天笔者就已经注意到企业招待客人用的是“中华”牌香烟,而从看见第一笔报损烟中有“中华”牌香烟时,笔者就将“报损烟”和“招待烟”联系在一起,因为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存在,这就是职业敏感提示笔者的合理怀疑。 b/#SkxW#S
账查多了,只要出现一些蛛丝马迹,检查人员就应该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将产生的合理怀疑与一些可能存在问题的相关迹象联系起来思考,就要有一个初步的分析和判断,然后通过实施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程序去证明自己分析和判断的正确性。这实际上就是随着查账经验的丰富而逐渐形成的职业敏感和悟性。 _*&I[%I5
2、检查人员要灵活运用检查方法和检查技巧 p\;\hHai
检查中如果被检查单位不能很好配合,检查人员不要拘泥于一种方法或一个方面,可以采取其他方法替代。如上述案例笔者就采取了迂回的方法,到烟酒柜去了解情况,这样不但避免了一些矛盾,而且由于其他方面的人员对检查人员提问的警惕性要小于财务人员(更小于财务科长)而容易说出实情,上述案例就是证明。 hc"l^a!7ic
但是,与其他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和问话技巧,要让被了解人在自觉自愿的情形下向你提供真实的情况,谈话时要和蔼可亲、平易亲人,千万不能以检查者自居,不能盛气凌人,尽量不要引起被谈话人的防范甚至反感。正如上述案例介绍的情形,笔者从站柜台的辛苦、烟酒柜有几个人聊起,再聊到年工资收入、奖金的多少(先取得共鸣和信任),然后再问到奖金考核分配的问题,最后自然而然地引发出与奖金考核有关的报损问题,使营业员在不知不觉中回答了笔者要了解的情况。 TJYup%q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证据时,要向被谈话人说明清楚。 )FLDCer
3、检查人员要充分发挥专业判断 MP/@Mf\<E
检查人员不应因为对纳税问题有有关部门的认可而轻易放弃自己的主见。检查人员必须依据自己所履行的检查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通过自己对有关问题的全面分析,作出独立的判断意见,而不应照搬其他部门的意见或结论。这是因为有关部门的结论不一定完全正确,对一些具体的税收业务问题的判断往往是因人而异。上述案例中,如果检查人员因税务部门多年没有对所谓损耗问题提出补税的要求,而轻信没有问题且放弃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和分析,就不会发现企业的偷税行为。 3H^0v$S
4、注册会计师要精通税收业务 ^)J2tpr;]=
注册会计师不管是接受财政、税务或审计等国家机关的聘请担任检查人员,还是自己履行社会审计职责,或者受聘担任企业的税务顾问,经常会接触到纳税问题,所以注册会计师不但要精通税法,不但要对一些常见的避税或偷税的方式方法有所掌握,而且还要具有对一些非常见的避税或偷税行为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不但要具有这方面的职业敏感和悟性,还要善于运用合理怀疑的态度去发现可能存在的偷税行为,更要善于分析和判断一些披着“节税”、“避税”外衣,行偷税之实的偷税行为。如上述案例中,不能受被检查单位解释的迷惑,检查时不但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而且还要善于运用检查方法和检查技巧,要善于从别人发现不了问题的地方发现问题,以充分履行职责,防止执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