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投资准则)与2001年1月18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原投资准则)相比,在投资的分类、投资的初始计量、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如下: 一、新投资准则规范的投资行为较原投资准则具体。 DpA)Vdj
新投资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予以规范,新投资准则未予规范的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原投资准则将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原投资准则规范的投资行为比新投资准则宽,新投资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行为,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的投资分类为:交易性证券投资、持有到期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其中,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来的短期证券投资。 L[9K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