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属于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颁布之前,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是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基础上,根据农业企业的特点,以《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核算办法的形式对农业企业核算进行会计规范得。《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新生物资产准则)与《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原生物资产核算办法)相比,在规范资产的范围、生物资产的分类、计量的模式、各类生物资产的成本确认、跌价(减值)准备的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内容阐述如下: 一、新生物资产准则对生物资产的划分更加准确详细 Y+Cqc.JBQ
原生物资产核算办法主要规范农业企业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发布的会计准则分两个准则进行规范,新生物资产准则规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收获后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新生物资产准则将生物资产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并对各类资产的概念给予明确,与原生物资产核算办法相比,生物资产的分类更加明确、详细,使报表使用者更易理解。 z/P^Bx]r
二、新生物资产准则在保留现行成本模式的同时还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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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是新生物资产准则与原生物资产核算办法最明显的一个不同点。新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生物资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 qBF}-N_
三、对企业取得的各类生物资产成本内容进行了明确 XtftG7r9S
例如,新生物资产准则规定,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按照其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这些规定,在原生物资产核算办法中没有明确,在新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初始计量的时间和费用项目,更加有利于企业财务人员的实际操作。 La8 D%N
四、新生物资产准则增加了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的规定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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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明确,企业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所包含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同时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i~ITRi@
五、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不同 fl+dL#]
新生物资产准则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原生物资产核算办法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消耗性林木资产跌价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新旧规定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截然不同。(作者系中国税网特约研究员) #v\o@A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