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 :1d;jx>
你支部《关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改选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列》的有关规定,经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党委研究决定,同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改选,党支部书记由谢泽敏同志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由耿殿明同志担任(兼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由潘洪洁同志担任,宣传委员由吴朝晖同志担任,青年委员有白秀荣同志担任。 >4g!ic~O
特此批复。 2K4Xu9-i:b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a>C;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