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会计师事务所:
uF,%N 现将《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基金会
财务报表
审计指引(征求
意见稿)〉的通知》(会协[2012]1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
会计师事务所结合本所业务开展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6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会。
@6 jKjI 联系人:监管部 陈平
mznE Cy 电 话:88221117
9MRe? 电子邮件:
cpping819@126.com ~O;?;
@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基金会
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H^R_G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yaj1nq!*" 附件:京会协[2012]080号附件1.doc
w4y???90) 附件:京会协[2012]080号附件2.pdf
k:
s8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