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正梅等15人: &>&6OV]P'
鉴于你们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决定注销你们的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t+_\^Oa)
姓名 所在事务所名称 p]uj
ip
晏正梅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iI`vu
于淑兰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U!NuiKaQ26
戚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fp*6Dv_
高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D Q30\b"gU
王玉雪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fJU+N+<
张淑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yIM
贾帅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8d_J9Ho
白霞锦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0tHzw=#%e
杨帆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 |MAE
李丽韦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T*%rhnTv0
张海安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P\3
展望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tGU~G&
汪鑫 协会代管 Je,o(:
范志阳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M[~{!0Uz
g
刘远芳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Y[]I!Bc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r-go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