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hYG%
(1)违反法规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M
(I 2M
m_ '
1yX@
(2)违反法规规定支取现金。 ^MQ7*g6o
z9'ME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3=]1jH6
Ol D]*=.cO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AyCaU`.
&*[T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 VmV/~- <Z
(6)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Xxp<qIEm
trtI^^/%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f{k2sU*uBE
V 7%rKK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l~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l 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l~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7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l 000元的罚款。
D]Bvjh
f!0*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