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 Y<rU#Z #T
你单位《关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更名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经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党支部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梁春同志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由庄小明同志担任,组织委员由周晓东同志担任,宣传委员由李旭东同志担任,纪检委员由王宏利同志担任。同时撤销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党支部。 T#)P`q
特此批复。 -gWZwW/lD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7@R7w!E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