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o;=l^- 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uDz|z 一、年检对象
Pp`*]Ib 北京注协所属全体非执业会员。
`}lJH i 二、年检内容
{FIXc^m' 1.2011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注协
培训网(
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
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fD07VBS yl 2.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100元。
`>?ra- 3.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b?LP] 三、年检时间
LX@/RAd vz 2011年度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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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四、网上年检程序
'6xQT-sUih 登陆北京注协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C_n9T{k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用军官证号去掉汉字的号码登录)。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北京注协注册部联系。
q|v(Edt|_[ 五、年检要求:
B]Y}Hu 1.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T:IW%?M 2.无故不参加年检者,北京注协
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注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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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六、年检标识
& M~`:R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年检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2011年度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2)?NkeE 联系人:北京注协注册部吕萍
spGB)k,^ 电话:88221023
>9q&PE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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