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 zl:
5_u=T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要求,我会将组织2012年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请各资产评估公司(事务所)(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相关年检材料,按时上报。现将年检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c%u
X+\-$
一、年检对象 y@|gG&f
T
2011年12月31日前我会所属注册资产评估师,包括:在评估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代管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拟办新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均应参加本次年检。 .1yp}&e#
我会所属的评估机构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参加年检。 +G3&{#D
?
二、年检基准日 HNA/LJl[VU
2011年12月31日。 o)P'H"Ki
三、年检申报材料 dpO ZqhRs.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1); Z[baQO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附件2); +_8*;k@F'
(三)《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 xj/ +Z!,9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 D]9I-|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5); k,xY\r$
(六)符合转为非执业会员条件者提交非执业会员申请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转非申请、《非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6)、执业证书原件和1吋蓝底免冠照片1张。 ^/wvHu[#
超龄注册资产评估师将依据规定撤销执业注册。 zR'lQ<u
(七)因多数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证书中《检验登记》栏已满,我会将为其换发新证书。凡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检验登记》栏已不足2个空白盖章处者,需递交一张蓝底免冠1吋照片。评估机构将照片统一粘贴在《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照片登记表》上(附件7),并填写《换发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名单》(附件8)。 bBkF,`/f$
(八)《资产评估机构人员统计表》(附件9)。 Q0f7gY1-%
四、年检工作要求: sskwJu1
(一)在年检过程中,各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本评估机构的年检工作,保证上报年检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_|x b)_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我会将不予通过年检,并依据规定撤销执业注册: @<ba+z>"~4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q +l>0
2.不在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H
R55|`]
3.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满12个月(由评估机构出具证明材料); b!Q|0X.?
4.年龄在年检基准日超过70周岁; Y~T;{&wi
5.受到刑事处罚; ~+{OSx<
S
6.不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XK.A
7.本人申请不继续专职执业; We#u-#k_O
8.死亡或宣告死亡。 .17WF\1HC.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暂缓通过年检: :7t~p
&J
1.未按期交纳个人会费; R 2uo ZA,
2.未参加规定的后续教育; 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