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Bl3+'
为做好2012年度会费上缴及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iwSE(},
一、2012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1B5]1&M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现将2012年度会费缴纳办法规定如下: HTa]T'
(一)团体会费 hb,G'IU
团体会费按年度业务收入缴纳,年度业务收入是指团体会员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不含分所业务收入)取得的收入总和,即业务收入表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数,会费按下列标准确定: x,+2k6Wn!
1.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 dB=aq34l
2.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Vt[Kr
(二)个人会费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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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12月31日注册部数据库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缴纳1000元。各单位在缴纳个人会费时,需附注册会计师名单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O1Kwu
二、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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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度会计报表编报要求 F s{}bQyQ
1.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