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甲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价款为16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c_RAtM<n
A、甲公司于2001年6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2年3月30日支付80万美元 V']{n7a-
B、甲公司于2001年6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60万美元 :jP4GCxU|
C、甲公司于2002年3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60万美元 $HE ?B{
D、甲公司于2001年9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100万美元,2002年6月30日支付60万美元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