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半年的等待后,12万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将陆续结束“待岗”,重新选择新工作。 3^Q U4
6月中旬,一份编号为“人社部发〔2009〕57号”的文件下发到各地交通部门,该文件明确了上述人员的去向,其中1/10的人将“有幸”进入税务部门工作。 23?0'AU
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的人员共计20多万,除了12万名养路费征稽人员外,还包括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五费”征稽人员,和7万多名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 omU)hFvyS
这些人员,中央明确由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分类、多渠道安置。 JqI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