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358阅读
  • 0回复

[财经快讯]个人取得评估增值转增股本需交个得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0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 《关于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5号)文件,对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Gx*B(t]4y  
  文件规定,个人(自然人,下同)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 ;oO_5[,M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