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4日宣布,将敦促公司债券发行人做好2009年信息披露工作,其中,首次要求披露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Q&?0 ^;r
通知说,公司债券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相关信息,应披露的信息包括:2008年年度报告、2009年上半年中期报告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等。 ssoE ,6kS
对此,机构认为这是监管部门完善信用评级制度的举措之一。但记者采访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部总监袁伟荣时,他称“这只是今年(所做)的工作而已”,不做评价。 W@'*G*f
此外,公司债券上市推荐人应根据规定,确保债券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其所担负责任的性质,并承担上证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协议所列明的责任,督促债券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债券发行人如未按照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上证所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改正、内部批评、在指定报刊上公开谴责及报证监会查处等处理。 -:J<JX)o
大公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分析师郭舒原认为,这反映出监管部门适应经济形势变化,更加重视企业经营状况。 3=} P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