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给予来自欧盟以外的36个国家和地区的
会计师事务所一个过渡期以符合《法定
审计指令》(以下简称《指令》)规定的注册要求的决议。这项决议阐明了欧盟各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应当如何按照《指令》要求来对待第三国
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发布了一张计分牌以监督27个成员国实施《指令》的情况。欧盟规定,《指令》必须于2008年6月29日成为各成员国的国内法。
$|VdGRZ1 欧盟内部市场和服务委员Charlie McCreevy表示:“在目前各主要
金融市场出现动荡、迫切需要依赖对
财务报告进行可靠的审计之际,《法定审计指令》的执行与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为欧洲各国的公共监管机构能够通力合作而倍受鼓舞,这一决议使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在欧洲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进行审计时应当符合的要求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K{XE|g 欧盟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给予某些非欧盟审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渡期的决议》确保了《指令》第46条的正确执行,该条款允许欧盟各成员国在第三国审计师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修改或者豁免《指令》第45条提出的对其的注册要求。
WfQZ7e 决议书授予36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个至2010年7月1日的注册要求过渡期以使其能够继续对在欧洲市场上市的第三国公司进行审计。不过,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符合为欧洲投资者提供最低程度信息的要求方能获得过渡期。未被纳入过渡安排的其他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则必须完全注册并接受欧盟成员国的监督。在适用于所有第三国的此项安排的具体操作层面上,欧洲审计师监督机构组织中的各国监管部门已经就第三国审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申请注册表的统一处理方法达成了一致。 在同时公布的另一份文件中,欧盟委员会首次对《指令》在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概览。在各成员国提供的信息基础上,欧盟委员会拟订了一张计分牌。计分情况显示目前已有12个欧盟成员国完成了《指令》的全部执行程序。其他多数成员国则已将《指令》的主要内容形成了国内法,但是仍然遗漏了某些重要条款。计分情况将定期更新以使欧洲议会和欧洲主要市场获知各成员国的《指令》执行进展情况。
i]& >+R<6 决议书与统一申请表可以从以下链接获得:
http://ec.europa.eu/internal_market/auditing/relations/index_en.htm ;8cTy8 了解《法定审计指令》计分详情,可以访问:
http://ec.europa.eu/internal_market/auditing/directives/index_en.htm zL3I!& z2 附:36个国家和地区名单:阿根廷 澳大利亚 巴哈马 百慕大 巴西 加拿大 开曼群岛 智利 中国 克罗地亚 格恩西 泽西 马恩岛 香港 印度 印度尼西亚 以色列 日本 哈萨克斯坦 马来西亚 毛里求斯 墨西哥 摩洛哥 新西兰 巴基斯坦 俄罗斯 新加坡 南非 韩国 瑞士 台湾 泰国 土耳其 乌克兰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国
.f|)od[ 《法定审计指令》全文可以从以下链接获得:
http://europa.eu.int/eur-lex/lex/JOHtml.do?uri=OJ:L:2006:157:SOM:EN:HTML dwb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