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656阅读
  • 0回复

[财经快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要报告报送发改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8-06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8月1日起,对于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投资项目,以及使用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中央投资项目,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的招标机构须在每次招标工作完成后,向发改委报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 M!/Cknm  
  国家发改委表示,实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报送制度,有利于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促进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发改委及时掌握重大中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投资监管;为发改委审核中央投资项目概算、加强投资控制等提供有力支持。 { vKLAxc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