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税总局一纸公文,再度让省城房地产界神经“紧绷”。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缴纳周期不仅缩短,而且比例也有所提高。这让省城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紧绷”的资金链上,又被加上了一个重重的砝码。 (!B1}5"
预缴税不得低于20%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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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由以往的按年清缴,转为按季(或月)预缴,并明确了相关项目预缴区间。 {WoS&eL
非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20%;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 Y ZyV
依据这一通知,作为一个省会城市,合肥的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将不得低于20%利润率。 {N2MskK
省城房企资金压力加大 :@8N${7`$A
“对于合肥房地产企业而言,虽然最终缴税金额不变,但预缴金额的增加,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将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安徽大学吕教授分析认为,原来利润预缴税的比例就一直是在15%~20%之间,而两税合一后,企业所得税从33%下调到25%,一度减少了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现金流支出。 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