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法 N!6{c~^
*0bbSw1kc 一、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ZrLh,6f. 7kpCBLM(} P61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
税法 1lRqjnzve& g*8LdH6mq ——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Rk~bAX $$YLAgO4 【提示】政策针对:
oH~ZqX.3 {#M=gDhbX (1)“前免后抵、自开自抵”的方式导致虚开农产品收购发 票案件屡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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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2)农产品深加工
企业销售产品时,多数按照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却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高征低扣”不合理。
q|m8G wd*i&ooQ*L 核定扣税试点改革的时间和范围:
U|odm 58s ;aYPv8s~,: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20 gPx; &H\$O.?f 试点改革的核心内容:
@'[w7HsJ #|*;~:fz 改革1,改变原计算抵扣进项税的方式,实行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办法。取消了试点产品的农产品收购发 票的抵扣功能,改为实耗扣税法,按纳税人实耗农产品确定可抵扣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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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j9C=m"O 改革2,将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率由13%改为纳税人再销售货物时货物的适用税率。即销售货物的税率是17%,扣除率就是17%;销售货物的税率是13%,扣除率就是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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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4'"* 核定扣除政策的具体运用
.UbmU^y| +T[3wL~ 第一类:生产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生产销售行为
s%]-Sw9 X?$Eb 有三种方法: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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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Y $I_04k#t 投入产出法侧重于农产品耗用数量的控制,税务机关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公认标准,核定销售单位销售货物耗用农产品数量,纳税人根据该单耗及每月销售货物的数量、农产品的平均购进单价、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BXueOvO8 :j$K.3n A.投入产出法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o*/\oV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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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AyQ4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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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某乳品加工企业2016年销售10000吨巴氏杀菌乳,实现不含税收入48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200元/吨,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应缴纳的增值税: sBp|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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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乳加工成巴氏杀菌乳,适用税率为13%。 L.(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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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0×1.055×0.42×13%÷(1+13%)=509.76(万元)。 :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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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增值税=4800×13%-509.76=114.24(万元)。 ~bT0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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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某乳品加工企业2016年销售5000吨酸奶,实现不含税收入35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3,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200元/吨,以投入产出法计算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应缴纳的增值税: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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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乳加工成酸奶,适用税率为17%。 [K13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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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5000×1.063×0.42×17%÷(1+17%)=324.35(万元)。 (d99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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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增值税=3500×17%-324.35=270.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