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2-07-23 xPk8$1meZM
近日,针对或有损失披露事宜,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收到了许多意见函,几乎一致持反对意见。许多公司担心披露或有损失将会导致其陷入法律诉讼漩涡之中,一旦面临不利宣判,将会增加应诉成本。为此,FASB于2012年7月9日进行了投票表决,5票支持2票反对,决定终止或有损失的披露项目。 Cc' 37~6~P
FASB主席莱斯利·F·赛德曼女士(Leslie F.Seidman)在一份声明中评论道:“根据过去四年各类机构对于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FASB认为现行或有损失的披露要求是恰当的。鉴于最近数年对于或有损失披露的审查日趋严格,FASB认为如果要进一步提升财报质量,严格地遵守现有准则相对于增加相关准则而言更具操作性。本月晚些时候,FASB计划邀请各方就披露框架发表评论,集思广益,共同探讨如何制定合适的披露要求,以及报告实体如何遵循披露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财报使用者的相关需求。 fg!__R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