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2012-07-05 gLD{1-v
近日美国国家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称已与德豪美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签订了一项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德豪将为违反避税法规支付3,440万美元的民事罚款金。 !!WJn}
德豪美国前身为德豪˙塞德曼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并未按法律规定对其设立的各种避税手段进行登记。IRS称其中某些避税方法具有滥用性和欺诈性的,而且其不进行的登记的目的就是为了对IRS隐瞒其避税手段并帮助高收入纳税人逃避联邦所得税。 ra:GzkIw
上述3,440万美元的罚金只是德豪同意支付给政府的总金额为5,000万美元罚金中的一部分。五千万美元的罚金源于一项1997年至2003年期间公司某账户涉嫌税收欺诈的聆讯案,并且与政府签订的若满足特定条件将进行刑事起诉的延期起诉协议有关。其余1560万的罚金将支付给国家司法部门。除了民事罚款金外,德豪亦同意配合IRS进行民事调查,其中包括IRS审计稽查和与其避税产品有关的法律诉讼调查,另外德豪也同意与IRS进一步合作以确保事务所针对联邦税法避税手段方面的规定是合规的。 )|RZ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