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注会之家论坛的发薪规则:
,b-wo 【针对对象】:论坛的“CPA家族成员”身份(现主要包括CPA
地域QQ群群主和CPA
注会之家版主)
;}A#ws_CD_ 【发薪时间】:每月1日(针对上月“家族成员”的综合表现,按照当前试行的发薪规定发薪)(
QQ群群主发薪试行规定 )
vk5pnCM^3 【意见反馈】:有任何意见可以发到“
意见反馈 ”版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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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X&u 应聘论坛版主 q&<#)#+ 应聘地域QQ群主 `yP-,lA$ 应聘成功,即可加入“CPA家族”成为CPA注会之家论坛的“CPA家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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