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注会之家论坛的发薪规则:
D1Fc7!TV 【针对对象】:论坛的“CPA家族成员”身份(现主要包括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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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群主发薪试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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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_%o 【意见反馈】:有任何意见可以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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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hm`]\8M "oTwMU 应聘论坛版主 T$q]iSgu 应聘地域QQ群主 +q2l,{|? 应聘成功,即可加入“CPA家族”成为CPA注会之家论坛的“CPA家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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