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国际部 编译
?ra6Lo 1.国际
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设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
理事会(IAESB)提出实践经验新指南
\@6PA 实践经验对于培养新的会计师来说很重要,为此,IAESB提出旨在帮助IFAC成员组织开发会计专业学生实践经验项目的新指南。此次提出的《国际教育实务公告(IEPS)——实践经验要求:职业会计师的初步职业发展》将有助于确保会计专业学生配备职业会计师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价值观及应有的职业态度。
I`"B<=zi IAESB主席亨利·萨维利表示:“一段时间的实践经验是职业会计师教育的关键内容,它不仅可以显示出学生已掌握了必要的理论知识,而且表明学生还能像职业会计师那样将知识应用于日常工作中。”
2O}UVp> 该公告为《国际教育准则第5号(IES 5)——实践经验要求》的实施提供了指南,包括对实践经验框架的说明,列出了IAESB认为与职业会计师相关的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公告还能指导IFAC成员组织与实习导师及雇主合作实施实践经验项目,以协助会计专业学生开发并展示作为职业会计师所需要的胜任能力。
fS2 ^$"B| 该公告的征求
意见稿可通过
http://www.ifac.org/store浏览,提交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
OY$P8y3MY 2.国际
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推进准则明晰化项目,并正式发布第一批按照新体例制定的国际审计准则
eTVI.B@p IFAC下设的IAASB日前正式发布了作为其提高国际准则明晰化综合项目一部分而重新起草的四项国际审计准则(ISAs),并通过了对《国际质量控制、审计、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准则前言》的修订,明确了未来IAASB用于重新起草其他国际审计准则的体例要求和审计师遵循这些准则的职责。 IAASB发布的一份关于其明晰化项目的情况报告对上述工作及有关进展作了总结。
'!Gnr[aR 新的国际审计准则
"uK`!{ l《ISA 240——审计师在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责任》
T
<J%|d .' l《ISA 300——
财务报表审计计划》
Byq4PX%B l《ISA 315——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Eo)w f=rE9 l《ISA 330——审计师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的应对程序》
9nIBs{`/Ac 四项重新起草的国际审计准则和此次修订的《前言》曾在2005年10月向公众发布征求意见稿,IAASB在各方反馈意见及广泛咨询相关单位,包括其咨询小组和各国审计准则制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准则明晰化起草体例要求。
3N%%69JN) IAASB主席约翰·卡洛斯表示:“按照新体例起草的四项国际审计准则的正式发布,是IAASB提高国际准则明晰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四项准则比以前更为清晰了,而大家对全球职业会计师一致采用新准则的期望也得到加强。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将明晰化起草体例应用于所有的国际审计准则。”
9;,_Qq 上述准则和《前言》可通过
http://www.ifac.org/store浏览,IAASB发布的关于其明晰化项目的情况报告可通过
http://www.iaasb.org浏览。
;`ZGiax 3.新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通过预算披露增强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的责任
K& /
rzs- IFAC下设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IPSASB)近日发布新准则,明确了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在公开已获批准的预算时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事项。这就使得查阅财务报告的人员能够将预算金额与执行预算时的实际金额进行比较,从而有利于增强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的责任。
tS!|#h-J 新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第24号——财务报表中预算信息的列报》,适用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告的实体。《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按现金收付制编制财务报表》已作了修订,将要求披露和提倡披露的事项都纳入其中。
GjF'03Z4 这两项准则都要求将报告期预算金额与计入财务报表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比较,并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或与财务报告一同公布的单独报告中对两者的重大差异做出说明。
=pHWqGOD IPSASB前任主席菲利普·阿德埃马表示:“公布已获批准预算的实际发生金额并对两者差异进行说明有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遵守这两项新准则可以帮助公共部门更好地执行已获批准的预算以履行其对公众的职责。”
_h;#\ )%~ 上述两项准则可通过
http://www.ifac.org/store浏览,并将被编入2007年版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公告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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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盟成员国推动审计质量保证制度的建立
~bL^&o(W 1月18日,欧洲会计师联合会(FEE)发布了题为《全欧质量保证安排》的报告。该报告通过对29个欧洲国家质量保证制度和公众监督安排的调查,分析了《法定审计指令》(Statutory Audit Directive)对各欧盟成员国的影响。该报告做出两方面结论:第一,相当数量的欧盟成员国仍在考虑欧盟《法定审计指令》关于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和实施该指令第29项条款对质量保证的影响;第二,除个别国家外,所有接受调查的国家都建立了涵盖所有审计事务所或法定审计师在内的外部质量保证制度。报告认为FEE对欧盟成员国设立公众监督机构是大力支持的,且FEE认识到公众监督机构成员多样化和专业化的重要性。
7/^`y') 报告指出,欧洲通行的质量保证制度有两种:一是由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完成的“监督检查”;二是检查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由事务所或审计师来完成的“同业互查”。尽管该两种方式存在不同,但都符合《法定审计指令》的要求。
n$>E'oG2t 报告同时也强调了各国间互相认可各自质量保证制度的重要性。FEE主席雅克·波戴文先生(Mr. Jacques Potdevin)在其新召集的欧盟快速决策会议上指出,欧洲内外的监管机构应该彼此合作,以协调和保证这些监督制度具备同等的质量和监督效果。欧盟成员国间监督制度的协调一致,构成了依照《法定审计指令》与其它第三国(指欧盟以外的国家)进行协调的基础。
=+@Ip Xj 负责此项工作的专家组主席泽维尔·奥博瑞先生(Mr. Xavier Aubry)表示:“《全欧质量保证安排》的结论对于审计质量的持续争论和会计行业在该领域所做出的不断努力很有意义。”FEE希望该报告能在推进质量保证制度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而促进实务界提高审计质量,实现维护公众利益的目标。
j(JUOief 《全欧质量保证安排》可通过
http://www.fee.be/publications浏览。
eLC}h % 5.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1月全球简报
r2,AZ+4FP 成员及区域性会计团体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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