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2005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动 态No.3/2005.7.22~~~~~~~~~~~~~~~~~~~~~~~~~~~~~~~~~~~~~~~~~~~~~按照中注协检查工作通知和布置会的要求,各地协会积极与财政监督部门加强合作,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检查,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对事务所的重复检查。 (j&7`9<5
◎广东注协近日与财政部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证监局、财政厅等部门进行协调,通报2005年检查计划与被查事务所名单,商定凡今年列入省注协检查范围的事务所,其他部门不再列入检查名单。其他部门组织对行业的检查情况及时向省注协通报。财政厅监督检查办、会计处派人参加省注协组织的检查工作,检查中需要延伸到企业核实相关问题的,财政监督部门配合。检查发现应予行政处罚的执业质量问题和事务所资质条件问题移交省财政厅处理。 L-`?=- 9`
◎宁夏注协邀请财政厅、审计厅、专员办等单位召开检查工作协调会,通报近年对事务所的检查情况,并商定今后每年召开工作协调会,避免重复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强调发挥各自的特点,对发现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协助,形成监管合力。 8a;;MJ)
◎福建注协与福建财政厅监督局联合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共同确定被检查事务所名单,互派检查人员,参与对方检查工作,注协检查中需要延伸到企业核实相关问题的,可以请当地财政监督部门配合,相互通报检查情况并移交检查结果。对于检查中发现应予行政处罚的执业质量问题移交财政厅监督局处理。 Ow0( q^H<
◎山西、海南、甘肃等注协采取了紧密型联合检查方式,分别与本省财政厅监督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开展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同时也注意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事务所检查统一步调,信息共享。 <YAs0
(以上根据有关协会供稿编辑、整理)发:中注协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印80份) |H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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