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注协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4年7月至10月,在全行业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C[s*Na-
开展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是深化行业诚信建设和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内在要求,是检验行业专业标准建设、后续教育制度实施等各项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也是强化自律监管和实现行业诚信的“抓手”。为此,2004年3月,中注协在总结近年来行业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2004年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就是根据这一制度的要求而进行的。 kOc'@;_O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通知精神,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将充分体现行业自律的特点,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 -`gC?yff:
通知对2004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OKO6]
检查范围及对象方面,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关于所有事务所每五年至少被检查一次的规定,结合2004年行业发展的特点和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抽样或按地域等方式,确定数量适当的被检查对象;在确定被检查对象的具体名单时,对存在特别情形的事务所应予重点考虑,比如:“炒鱿鱼,接下家”,内部矛盾突出影响到执业质量,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从事证券、金融、大型国企等重要领域审计业务,以及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 q<UqGj7#
检查内容方面,执业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执业机构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情况以及职业道德、内部质量控制情况,原则上以抽查事务所2004年出具报告的审计和验资业务为主,必要时也可追溯以前年度的业务。 ~cez+VQe
检查工作要求及纪律方面,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调查、了解事务所执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及执业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倾听和反映执业机构的意见与呼声,并做到廉洁自律。 *%8us~w5/
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有效实施,规范检查工作行为,中注协采取了以下措施: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专门召开全国性检查工作布置会,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组织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要求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配备能够胜任监管工作的专职监管人员,并从事务所选拔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兼职人员参加行业检查工作;对各地检查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难题,中注协将提供技术援助,加强指导。并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nLv0.7*
(2004工作简报第十一期) J|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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