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1]29号
aA'TD:&p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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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MI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顺利实施,推动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会决定于近期举办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远程教育)
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tf%[ 一、培训时间
#qBr/+b 2011年6月9日至6月13日。
v-b0\_ 6月8日报到,6月13日疏散。
1bnBji 二、培训方式及地点
s1N?/>lmB 本次培训采取远程直播方式。
YDJ4c;37 主会场设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分会场设在各地注协远程教育教室。
L1{GL #qV 三、培训对象
z+{,WHjo 本次培训班采取“一竿子到底”的方式,各级协会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兼职检查员全部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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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主会场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各地注协分管监管工作的秘书长和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参加2011年证券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中注协兼职检查员。
H}}$V7]^), 在各地注协分会场参加培训的人员包括,各地注协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各地注协的兼职检查员,以及不参加2011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的中注协兼职检查员(名单另发)。
7- d.ZG 四、培训内容
G3i !PwW 1.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目的及主要内容;
hfWFD, 2.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相关制度及办法的修订情况;
fxcc<h4 3.检查工作的主要步骤和检查组的组织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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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4.事务所的系统风险评估、职业道德检查和具体
审计项目检查。
D;}xr_ 五、培训师资
A7_4.VH 中注协、地方注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专家。
Sjj>#}U 六、培训讲义
g=L]S-e 培训班开班前,中注协将讲义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地注协,请各地注协收到讲义后自行印刷成册并发放给每位培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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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Wbh 七、培训组织与考核
s^Nw%KAv 1.各地注协对本次培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提前做好培训学员的联系和远程教室的准备。请于5月27日前,将培训班分会场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报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7cDU2l 2.各地注协要严格培训考勤。要将学员参加本次培训的情况作为评比优秀检查员的重要依据之一。无正当理由的,学员不得缺席培训。
&)d$t'7p 3.各地注协要严格培训考试。培训结束前,中注协将培训考题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地注协,请各地注协收到考题后自行组织辖区内的培训人员参加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今年的检查工作。
F9"w6;hh 4.各地注协要认真做好培训总结。要在6月20日前,将有关本次培训的情况 (包括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情况、考勤情况、考试情况、心得体会以及意见建议等)形成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及邮寄方式报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JuR"J1MY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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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6 1.6月8日14:00—19:00,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在机场安排接机(每小时一班)。参加主会场培训的人员,请尽量在上述时段抵达。若在其他时段抵达,烦请自行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学院电话:(0592)2579999。请各地注协于5月27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中注协业务监管部。
z;tI D~Y 2.远程教育线路检查
测试事宜,中注协信息部将另行通知。
{$D,?V@%_ 九、联系方式
&)wiKh"$ 1.中注协授课期间线路保障电话:13522125359。
CqMhk 2.中注协信息部联系人:周京;电话:(010)88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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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3.中注协业务监管部联系人:齐飞;电话:(010)88250182,13811881269;传真:(010)88250055;邮箱:
qifei@cicpa.org.cn。
t_z>Cl^u 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乐涛;电话:(0592)2578111,13515967938;传真:(0592)2578200;邮箱:
letaoletao@163.com。
#p(h]T32 附件:1.2011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远程教育)培训班分会场负责人名单
B Xms;[ 2.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执业质量检查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
'NjzgZ~]P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3H4Ajzcc 抄送:深圳市
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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