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54号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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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CY.92I@S
根据2008年工作安排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会协[2008]41号)要求,我会对第一阶段15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我会将于2008年7月16日起,开始第二阶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nQ".
一、检查对象的确定 /o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