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vCh/%7+
会协[2008]41号 12,,gwh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NXw$PM|+R
根据2008年度工作安排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28号)要求,我会制定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将于2008年6月14日起,对部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第一阶段检查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Wa|lWIMK
一、检查时间 ;<=B I!
现场检查的时间为2008年6月14日至7月13日,为期1个月。 !:^lTvYWZH
二、检查范围 zU)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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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是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上市公司2007年度年报审计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作延伸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