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业自律体制建设,完善自律管理的决策组织和运行机制, 2月16日,中注协发布审计准则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和维权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暂行规则,分别就4个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组成、运作规则等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u1N1n;#
审计准则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暂行规则的发布,是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重大举措。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求市场中介行业的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好自律管理的作用。依照自律体制的内在规律,建立专门委员会,健全行业自律的决策组织和运行机制,是行业自律管理的重要实现形式。 SY|Ez!tU:N
专门委员会主要由业内人士、会计审计学者、法律专家和政府部门代表组成,充分体现了会员自律和外部参与的结合,旨在从体制上有效保障行业自律对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 5j`v`[B;
根据暂行规则的规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工作;申诉委员会为被惩戒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提供救济渠道,主要负责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惩戒委员会的拟惩戒决定不服的申诉工作,确定是否维持或修改惩戒委员会的决定;维权委员会主要负责会员的维权工作;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审议独立审计准则拟定计划和征求意见稿,并负责审议批准独立审计准则拟定稿。 {"jd_b&
目前,中注协正按暂行规则的要求,抓紧组建4个专门委员会。 <wa(xD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