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2】163号
oSoU9_W 根据《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证券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125号)》要求,我会自2012年6月7日起派出6个检查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等8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现场检查工作。为保证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廉洁、公正,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附后),欢迎被检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
从业人员及公众对检查组及其成员遵守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q1u9`4; 中注协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gd ; e-. 举报电话:010-88250180
n4EZy<~m 举报邮箱:
monit@cicpa.org.cn ?E7.x%n7X5 特此公告。
.w~zW*M0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
K9UWyM<(2C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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