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73号 01]f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pi(m7Ci"
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8年10月15日起施行。 (.:e,l{U%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XFl6M~ c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 c 9Mz]1@f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 Txu/{M,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Dt@SqX:~Ee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ki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