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8]73号 w?jmi~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j:3<''o
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8年10月15日起施行。 J:?t.c~$o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sx*1D9s_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 I;P?P5H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 >z>UtT: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k{c~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iL|*g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