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重庆市、辽宁省、湖北省、山西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U:IeMf-;
现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o0.8qVJi
附件:《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 B"RZpx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cC,gd\}M
附件: jRjQDK_"ka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制度(试行) |qibO \_
第一条 为了强化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D2#.qoP #
第二条 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实施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事务所、机构”)的谈话提醒工作。 A)^A2xZQ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需要可直接组织谈话提醒工作。 BQ~&gy{
第三条 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事务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及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谈话约请部门”)应当约请事务所、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提醒: pC)S9Kl
(一)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hN:2(x
(二)涉嫌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 j7Lw(AJ
(三)其他有必要谈话的情形。 'cbD;+YH
第四条 谈话约请部门安排谈话提醒时,应事先充分准备,并将谈话时间、地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谈话对象。 /lvH p
第五条 谈话约请部门至少应有两人参加谈话提醒,并对谈话提醒内容予以记录。谈话结束时,谈话约请部门的工作人员和谈话对象应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 opxPK=kJ
第六条 谈话约请部门应将谈话记录、谈话情况总结以及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归档保存。 }KrZ6cG9#
第七条 谈话约请部门可根据需要请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akA C^:F
第八条 谈话对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报告谈话约请部门,经同意后可委托有关人员代理;无故拒绝、推脱者,谈话约请部门应记录在案并予以通报批评;谈话过程中,谈话对象应如实陈述、不得故意隐瞒事实;谈话约请部门工作人员应对谈话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