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发生以下行为: -,+~W#n
(1)违反法规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Q,~Nw>
RBfzti6
(2)违反法规规定支取现金。 Y>T<Qn^D
XmaRg{22
(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v
8EI
1gnLKf c
(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d)3jkHYEjj
RG=i74a
(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 $o.;}
(6)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gD2wk(
yFn~rv|&G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s6v!({Z
uzI-1@`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l~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l 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l~6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7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l 000元的罚款。 \<hHZS
b%KcS&-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