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有关规定,凡是具有实际生产能力,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的生产型企业可以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提示:政策规定的试点企业收购货物比照执行)。 YoD1\a|
具体包括: A{Giz&p
1.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或生产型集团公司; qw[)$icP
2. 无进出口经营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内资生产企业; >Pv#)qtm
3.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m(nGtrQJm
国家规定的其他特许退税的特殊货物在以后详述。 _yTGv-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依据 u"-q"0
(一)一般贸易 z65|NO6JW.
1.“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M{+Ie?ZI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H kDT14 `&
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wm|{@z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U7U-H\t7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Ko^m(`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uzL)qH$b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N+*=L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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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KFHn)+*"
当期免抵税额=0 fU_itb(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T!(P: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Hep]jxp+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m4(:H(Za
(二)进料加工 hKb-l`KO
1.“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G{3x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xd\k;nq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hA6!F#1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G/j ]3f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6 [{\uPK
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l)`bm/k]V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agX-V{l.
当期应退税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k}y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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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yhQv $D,^f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cL'4I>b9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6=2M[T
当期免抵税额=0 XRVE8v+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U<fe 'd
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jXXj[M2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