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注协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即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引起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Mm,\e6#*
《光明日报》:6月15日第10版全文刊登了指导意见,同时刊发了该报记者采写的文章《全面提升行业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写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指导意见“三十条”出台之际》。文章指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面临紧迫形势,《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一项行业人才建设的战略性工程,是一次人才培养方式和渠道的重大突破。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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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7月18日,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第29期刊发了该刊记者采写的文章《中国注册会计师“本土人才”接轨国际市场》。文章指出,我国注册会计师面临着“内需外压”,实施注册会计师人才发展战略是必由之路。刚刚颁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长期关注、审时度势、充分调研后提出的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的重大战略。 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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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6月17日《中国财经报》财会世界周刊第6版全文刊发了《指导意见》;第2版以“注册会计师将成高招热门”为题,重点介绍了《指导意见》在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方面的具体措施;第3版以“注册会计师行业迎来人才高速发展期——业界人士热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题,刊发了十一位业界人士关于“三十条”的笔谈文章。 $-^&AKc
《中国教育报》:6月17日第3版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行业人才培养措施‘三十条’——大力支持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建设和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题,重点介绍了“三十条”在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建设方面的重大措施。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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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6月15日头版刊发了中注协发布指导意见的消息,同时在A7和B5版全文刊登了该指导意见;6月29日A2版以“恰如一夜春风来--中注协三十条催开培养高级CPA梨花树”为题刊发记者专述;7月6日A5版以“CPA专业培养:高校蓄势待发”为题刊发记者就“三十条”专访CPA院校文章。 sh,4n{+
《中国证券报》:6月23日第A3版以“注会行业专业水平将全面提升”为题进行报道。 U$DZht4>u
《上海证券报》:6月15日第A3版以“中注协制定三十条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为题进行报道。 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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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6月15日第4版以“中注协制定人才发展战略”为题进行报道。 kReZch}
《证券日报》:6月16日第A2版以“中注协制定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为题进行报道。 X`<z5W] !
《金融时报》:6月17日第1版以“中注协提出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为题进行报道。 fph+05.%
《财务与会计》:第6期对“三十条”进行消息报道;第8期将刊登专访文章。 nv0D4 t
此外,财政部网站、中国会计视野网站、中华财会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中心以及各省协会网站等相继报道或转载了中注协发布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的消息,中国会计视野网站还设立了“CPA行业人才三十条”专题。 uB\U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