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1]24号
)`|`P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
D7thLqA 《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是行业发展的基本制度规范,已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确保全国9万余名执业注册会计师能够轮训一遍,为全面实施新执业准则奠定基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全国
培训方案》(以下简称《全国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UTMuOQl 各地方协会要紧密结合“制度建设年”活动,把执业准则培训工作作为抓好制度落实的必要环节和推进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培训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培训到位。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全国培训方案》制定本地的培训方案,报我会备案。
+-V4:@ 各地方协会在研究部署执业准则培训工作当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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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我会联系人:祝伟宁
HmsXV_B8[Y 联系电话: 010-88250155
r|bGn#^ 传真:010-88250056
W8]?dL}| 电子邮件:
weiningz@cicpa.org.cn 7<8'7<X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10)全国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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