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
会计学院文件
k)y0V:ZY]O 上国会教[2009] CPA090105号
BflF*-s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举办中注协
d \0K3=h “企业
会计准则及所得
税法研讨班2”的通知
3(vI{[yhT 根据2009年中注协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
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9年7月1日-7月5日举办中注协企业会计准则及所得税法研讨班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w DRP 一、培训目标
,'82;oP4 集中、系统讲解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核心准则及相关的法律、税务等问题,并就经典
案例进行互动交流与分析。
^HC!
my 二、培训内容
8+gSn 1、确认和计量相关准则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mL3'/3-7:V 2、金融工具与
财务报表相关准则
1VJE+3 3、《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执行中的问题、最新税收政策解析
d![EnkyL; 4、新会计准则下财报分析
}t"!I\C 5、08年上市公司财报分析中的会计问题研讨
inR8m 4c]P 二、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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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授课师资主要来源中注协、实务界、上海会院、高等院校
T[ky7\ 三、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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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业务骨干
zjVb+Z\n 四、时间与地点
.}a@OLJd 培训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6月30日报到,7月6日返程。
;k!Ej-( 培训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邮政编码:201702。
a)`h*P5@ 五、报名方式
~_^nWT*BV (一)参训人员于2009年6月20日前,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网上报名,名额有限,报满即止。网址:<
http://www. snai.edu/>,查询“CPA继续教育项目”栏目。也可将报名表(见下附件)传真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传真号码:021-69768073。
#4~Ivj (二)联系方式:
-
FE5sW 王老师:电话: 021-69768000-68110, E-mail:
wx202@snai.edu &/a/V 高老师:电话: 021-69768076,E-mail:
gaowei@snai.edu MZ% P(5 六、费用
Dr`A4LnqY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230/人/天,报到时交付。所有学员必须住宿。其他人员培训费800元/人/天,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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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 七、报到事项
C7)].vUN 6月30日,定时定点班车送往学院,具体班车安排如下:
sowkxw.^Q (一)接站时间与方式
)RA7Y}e|m 发车时间:13:00 15:00 17:00 19:00 21:00
J*$ !^\s 发车地点:1、莘庄地铁站南广场停车场内;
zb:p,T@5 2、虹桥机场4号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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