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需向 海关 申请补办的,出口企业须在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向 海关 提出补办申请,逾期海关不予受理!出口企业申请补办须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签发的《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W$i8g
出口企业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时,应提交下列凭证资料: Z;Hkx1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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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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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退税专用)。 Si>38vCJ*
4.出口发票。 )rK2%\Z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R,M Y"(
二、补办出口收汇 核销单 ^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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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 办法 补充 规定 》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