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
会计学院文件
=pH2V^<<# 上国会教[2008] CPA080103号
J9^NHU 关于举办中注协
(b&g4$!x&5 “企业
会计准则及所得
税法研讨班2”的通知
JcAsrtrG] 根据2008年中注协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
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8年6月25日-6月29日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及所得税法研讨班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6 一、培训目标
8z=#
0+0 集中、系统讲解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核心准则及相关的法律、税务等问题,并就经典案例进行互动交流与分析。
Y|Iq~Qy~ 二、培训内容
YQMWhC,8hy 1、上市公司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会计相关问题解析
Kk3+ ]W<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m1$tf
^ 3、《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bj!]j 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
财务报表》
,AP&N'
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4Yo-@iVP 6、《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Zib
1f) 7、《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1IXtu 8、《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zakhJ 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N\{"&e 10、《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讲解
#]` uH{ 11、
企业并购重组经典
案例分析 HsY5
wC 三、师资力量
waMF~#PJlt 授课师资主要来源中注协、证监会、实务界、上海会院
n`Q@<op 四、培训对象
t7=
D$ua 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业务骨干
'zyw-1 五、时间与地点
?ZF):}rvZ 培训时间:6月25日至6月29日;6月24日报到,6月30日返程。
fG0 ?"
x@> 培训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邮政编码:201702。
JEjxY& 六、报名方式
D|uvgu2 (一)参训人员于2008年6月15日前,将报名表(见下附件)传真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传真号码:021-69768073。也可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 snai.edu/>,查询“CPA继续教育项目”栏目。
*+M#D^qo (二)联系方式:
u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