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
会计学院文件
C9>^!?> 北国会教[2007] CPA0711001号
f67pvyy - 关于举办“企业破产法及破产
管理人制度专题
培训班”的通知
FIQHs"#T 根据2007年中注协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举办企业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VQ+G. 一、培训目标
pp
>F)A0v 了解新企业破产法的创新与突破,分析国家政策制定及行业监管部门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权威解释,掌握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实务操作技巧。
DKl\N~{F 二、培训内容
;YBk.}
% 1.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ZiaFByLy 2.国务院关于金融机构破产的实施办法
w`zS`+4 3.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m*KI'~#$% 4.破产管理法律理论与实务的国际业务比较
$5Rx>$~+d 5.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OY!WEP$F-C 三、师资力量
"!D,9AkZS 授课师资主要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国内著名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E3p6\* 四、培训对象
Go[anf 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以上人员。
Jl$
X3wE 五、时间与地点
$bZ5@)E 培训时间:11月6日至11月10日;11月5日报到,11月11日返程。
aQj6
XGu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邮政编码:101312。
]l 六、报名方式
r8o^8 . (一)请参训人员于2007年10月29日前,将报名表(见下附件)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传真号码:010-64566004。也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 nai.edu.cn,查询“招生培训”栏目。
?|n @%' (二)联系方式:王芳老师,电话010-64505128;黄国成老师,电话010-64505122
1h{7dLA 七、费用
N#X*
0i"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
nKjT&R (二)食宿费自理,2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各20元/人)。
un)PW&~E 八、报到事项
JDOn`7!w (一)接站
4-C'2? 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接站点:
g}*p(Tp9: 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1层14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1月5日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否则不予安排接站。
^<j
=.E 东直门地铁站C出口向东100米处(天恒大厦前)。接站时间为11月5日当天每2小时一班,到点发车,时间分别为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U.N&~S (二)自行前往
[X@JH6U
r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出口下高速,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再乘出租汽车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首都机场到学院的出租车费30元以内(含高速费);北京站到学院出租车费100元左右;北京西站到学院出租车费140元左右。
KJt6d`ZN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R%
RI(
y{ 二○○七年十月十日
g$qM}#s0} 附件:
VpED9l]y 企业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M{YN^
Kk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Z[0xs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 作 单 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编码
~/2OK!M 1
0J;Qpi!u2v 2
++=jh6 3
/?}2OCq 4
6Z@T
/"mU( 5
s/P+?8'9 6
_k(&<1i 7
6 8Vxy 8
K4OiKYq 9
<."
@H<-`* 10
pK0@H "$8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gYmO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