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
会计学院文件
pnv)D}
" 北国会教[2007] CPA0711001号
+H?
XqSC 关于举办“企业破产法及破产
管理人制度专题
培训班”的通知
K7q R 根据2007年中注协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7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举办企业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0'a-Mk; 一、培训目标
gI Gi7x 了解新企业破产法的创新与突破,分析国家政策制定及行业监管部门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权威解释,掌握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实务操作技巧。
e<u~v0rDl 二、培训内容
ldaT:
er9 1.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G)3r[C^[k 2.国务院关于金融机构破产的实施办法
&" yoJ<L 3.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N97 4.破产管理法律理论与实务的国际业务比较
7.yCs[Z 5.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eM7F8j 三、师资力量
<{eJbN p 授课师资主要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国内著名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q?0
&0 四、培训对象
$ O;a~/T 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以上人员。
<@n3vO6 五、时间与地点
(I1^nrDP. 培训时间:11月6日至11月10日;11月5日报到,11月11日返程。
[RDY(}P%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开发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邮政编码:101312。
8*]dAft 六、报名方式
IJZx$8&A (一)请参训人员于2007年10月29日前,将报名表(见下附件)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传真号码:010-64566004。也可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上报名。网址:
http://www. nai.edu.cn,查询“招生培训”栏目。
Q'^$;X~-< (二)联系方式:王芳老师,电话010-64505128;黄国成老师,电话010-64505122
u@4khN:
^p 七、费用
&D7Mv5i0@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
-BrJ5]T>* (二)食宿费自理,2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各20元/人)。
\tU[,3
八、报到事项
|Yi_|']# (一)接站
m\ @Q} 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接站点:
/EZ - 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1层14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1月5日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否则不予安排接站。
_tnoq;X[ 东直门地铁站C出口向东100米处(天恒大厦前)。接站时间为11月5日当天每2小时一班,到点发车,时间分别为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Hv
=7+O$ (二)自行前往
S)^eHuXPI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出口下高速,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再乘出租汽车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首都机场到学院的出租车费30元以内(含高速费);北京站到学院出租车费100元左右;北京西站到学院出租车费140元左右。
.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TPi{c_
] 二○○七年十月十日
$|19]3T@Z 附件:
Ee$F]NA 企业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制度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zK: 2.4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Qer}eg
`R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 作 单 位职务联系电话联 系 地 址邮政编码
k,/2]{#53d 1
llpgi,-= 2
gYw=Z_z 3
drB$q[Ak9 4
]rO/IuB 5
uHt@;$9A 6
xZMAX}8 v 7
TI^X gl~ 8
;'4Kg@/ 9
2
3A
)^j 10
%cq8%RT 注:请用正楷书写,保证字迹清楚,以便汇总。
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