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
会计学院(通知)
Zom7y
I 厦国会[2006] 72号
&[hq !v 关于举办新
会计准则研讨班的通知
R~],5_
| 根据“2006年度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计划”,我院将于2006年11月份举办新会计准则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zQ 一、研讨内容
!`G7X 1.新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V?i 3 2.所得税会计准则相关问题
jK^'s6i# 3.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报表、无形资产准则串讲
9j[%Y? 4.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借款费用、租赁和资产减值
`_6!nkq8 5.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财务报表列报、
固定资产及其减值、分部报告
;O
2r+n 6.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问题、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
交易、中期财务报告、外币折算、每股收益
e'c~;Z\A 研讨班将由财政部会计司、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有关专家主讲。
#Pz},!7 二、参加人员
nKJJ7 RL 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部门经理。
IZ;%lV7t 三、时间与地点
1Yy5bg6+E 时间:11月15日至11月19日,11月14日报到,11月20日返程
5]&vs!wH 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ncluA~ 8 地址:厦门市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隧道靠环岛路出口约2000米处);邮政编码:361005
9@-^!DBM 四、报名事项
Gv!*
Qk4 请各省注协于11月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表)直接传真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传真号:0592-2578197;联系人:涂老师,电话:0592-2578197 ,电子信箱:
tusc2005@126.com <mailto:tusc2005@126.com>;乐老师,电话:0592-257811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