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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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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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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7-18
  会协[2008]35号 AnVj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d]7@!qy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水平,根据行业培训工作实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08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部。 %jEdgD%xV  
  联系人:孙志宏、鲁冰; S^|Uzc  
  联系电话:(010)68721166转1401、5503; zA[6rYXY  
  传真:(010)68721166转5402;68474986 O[[:3!6q  
  电子邮箱:train@cicpa.org.cn -.ITcD g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k]9n*^uz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iyNyj44 H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5^'PjtW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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