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JT9utct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IKKd 借:主营业务成本
r|:|\"Yk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uaNJTob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O;ZU{VY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VxLq,$B76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l?NRQTG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_Z.l
r\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四)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b(_PCVC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bWt>tEnf 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QNlP[L; 相关会计处理为:
`^9 Zbwq 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zwN;CD1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x6* {@J&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A:Oi3^ 根据“当期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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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9`.Q 借:应收补贴款
gTY\B.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i?z3!`m (这笔分录,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Z%D*2wm4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v{i'o4 由此可见,“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核算的是“当期免抵税额”与“当期应退税额”之和,即税法中规定的“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退税率)。
nj!)\U 而出口货物实际执行的“超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被计入了“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专栏。如果将该部分数额与“出口退税”贷方专栏数额相加,其实也就是内销情况下,应当交纳的销项税额。
xAYC%) 在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中,计算“当期免抵税额”主要是为了账务处理的需要。免抵税额即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的数额,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在财务处理时将无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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