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7]20号 9QWS[E4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经制定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注协)要以《制度》实施为契机,在行业培训中积极开展机制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为推动行业发展三大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现就做好《制度》贯彻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 YN<~z-
一、各级注协要高度重视《制度》的实施工作,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掌握,根据制度要求布置和开展行业培训工作,切实转变行业培训的组织和管理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地方注协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制度规定,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qg=lt|(F
二、落实《制度》,要在培训管理工作中以严字当头,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培训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从培训报名、考勤记录、考试考核、学时确认与登记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23DrI8
(一)培训主办单位应当以书面或者网上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培训信息,明确培训管理要求。 L{<E'#@F
(二)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应当提前报名。注册会计师报名后,如因故难以参加培训的,应当提前通知主办方。 lZ/Yp~2S
对于未报名自行参加培训,或者报名后未提前通知主办单位而不参培训的,主办单位应当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提示并向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我会委托国家会计学院等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中,有上述行为的,主办单位将名单反馈我会,由我会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提示,并向其所在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通报。 Q9FY.KUM
(三)培训班应当严格考勤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违反考勤制度或者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不予结业和确认培训学时,并进行记录。有关情况,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通报。 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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