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和《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200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kB3jfw0,
一、报名条件 Z0F>"Z_qn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G3_mWppH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G{$ P'[
(二)具有中国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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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i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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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5&